香港文艺出版社营销方式:
签订出版合同并发送销售协议样本,按销售协议作者一书进入港台市场,营销书店、便利店、超市连锁店等,按订单要求出版社和作者五五分成,按经销商五折回款出版社一次性返利,给作者结算一次扣除印刷成本及运费,作者自己营销的图书出版社不分成,出版社不承担作者自销的法律责任,注:销售协议待产生订单后再签。
关于市场营销,香港文艺出版社和作者签订出版合同时,将提供香港文艺出版社销售协议样本(一份),作者一书出版后,香港文艺出版社将华文简体横排的图书版本提供给经销商,经销商根据卖点和需求分送港台市场进行营销。根据订单和征订数量,出版社再行印刷香港繁体横排,台湾繁体竖排的图书版本,印刷费由出版社承担,和运费一同计入销售成本,由出版社营销的图书,销售收入原则上按五五分成,并与作者另有协议约束。
附件:销售协议样本
香港文艺出版社图书销售协议(样本)
香港文艺(2024)第 号
甲方(出版社)香港文艺出版社
乙方(著作权人)
作品名称
为拉动全球大陆出版市场繁荣,让境内外更多作者在海、内外市场上展示自
己的作品与成果,并进入销售渠道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互惠互利的原则,
就上述作品销售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香港文艺出版社提供真实有效的国际标准书号用《 》一书的出版,版权
为香港文艺出版社所有,著作权为作者所有。
二、作者一书,由香港文艺出版社的总经销商在港台市场营销,营销范畴:港台
市场的书店、便利店、大学教育机构以及连锁店,共征订--- 册,销售总额
(码洋)为----元(人民币)。
三、根据港台订单合同,出版社给总经销商的折扣为五折(即 50%),实际销售
总额回款----元(人民币)。
四、根据印刷数量,印刷费和境外运费计入销售成本,每本书印刷费----元(人
民币),运费----元(人民币),销售成本总计为--- 元(人民币)。
五、 由出版社营销的作者一书,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,各得---元(人民币),
并按三个月的回款时间一次性结算。甲方应在所限时间内向乙方返利
---元(人民币),一次性打入乙方银行卡账号。
六、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退货、拖欠和不能按时回款,责任由甲方承担,并无条件
给乙方返利。由经销商和书店原因造成的退货、拖欠和不能按时回款,损失
由甲方及经销商和书店共同承担。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社会原因造成的
退货、拖欠和不能按时回款,甲乙双方协商解决。
附件:销售协议
七、完成订单后市场脱销,或再有订数,甲乙双方另行签约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
再版重印或隐瞒印数,一经发现违约,处销售额 200%的罚金给对方。
八、作者一书受国际知识产权保护,如有抄袭,翻印等违法行为,出版社将与作
者一并追究。
九、甲方电邮壹份盖章的图书营销协议给乙方,乙方签名并回传甲方。本合同一
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,签名盖章生效。未尽事
宜,甲乙双方另行商定。
注:销售协议待产生订单后再签.
甲方:香港文艺出版社 乙方:著作权人
年 月 日